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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零时工未做满合同期 按公司正常流程辞职 中介扣了百分之三十 工资,我们可以投诉吗,

合同纠纷
2020-04-08 09:53:0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此类纠纷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 员工辞职应当进行下列程序: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 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是,用人单位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扣除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 辞职不会被扣工资,提前三十日书面提交辞职书即可,根据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用人单位以辞职为由扣工资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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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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