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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面吃饭 然后跟旁边起了冲突 对面先动手打人了 然后我们还手 然后打了一会儿被服务人员拉住了 然后对面又冲上来打人 我们又才还手 第三次 都散了以后我们去厕所的时候对面的人 又冲过来打我们 我们没还手 这算是打架互殴吗还是算什么

民事相关
2020-05-15 16:09:3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建议报警处理的。
  •   先动手打人的人把自己手筋划断了,由对方负责,当事人没有责任。

      《刑法》
      第三条 【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四条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五条 【罪责刑相适应】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   如果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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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