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名下没有房子,老家正在批地基,证件还没下来,有可能将来会拆迁,我离婚可以买房吗?离婚后如果买房的话对拆迁或者批地皮有影响吗?

民事相关
2020-08-25 15:48:5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房屋拆迁除了房屋拆迁补偿款外,一般还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社会保障费用等费用。
      2、房屋拆迁补偿款要看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婚前个人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房屋拆迁补偿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分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离婚时房屋拆迁补偿归个人所有。
  • 关于离婚后拆迁补偿分割的具体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下:
    1、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房屋拆迁补偿款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2、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3、房产证上只有对方的名字,只要房子是在婚后购买的,就是共同财产,只有对方名字不影响你分配共同财产;
  • 婚后自己买的房子想要自己独有,不想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的,有以下3种方式:
    1、 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订立财产协议,并且经过公证,这样婚后财产就按照该财产协议执行,但是这个很多人是没有的。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女明星和富商结婚,都会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原因。
    2、把钱给父母,婚后可由女方父母出全款给女方买房,写女方的名字,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这种情况下,即使婚后买的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前提是以女方父母名义购买房产,然后赠与给女方这样来操作。购买行为是女方父母,房产登记的是女方父母的名字,然后办理赠与手续,受赠人就是女方。这种方式不好的地方就是房产赠与的税费比较多,或者父母可以立遗嘱,过世后,房子归女方继承房产继承税费比较少。
    3、《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共同或部分各自、部分共同。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双方可以商定购买的房屋归哪一方,建议在买房前女方可与丈夫签订一个协议,写明房屋产权归女方个人,然后到当地公证处公证一下,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把公证书交给房产证办理机关就可以了,房子就永远属于女方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