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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经朋友介绍借给我朋友的朋友1万块钱。当时条件他开的。10天给我400块钱的利息。一个月给我1200。说好借2个月。欠条写的是借款1万,借周转2个月。没有写利息。两个月找他的时候他说没钱。再借2个月。欠条就没有再写。但是还了1个月的利息之后他就不还利息了。说3个月的时间把一万块还我。现在已经9个月了。当初借2个月的利息。还有他说再借2个月只还了1个月的利息之外。9个月还了3个月利息。现在找他都一直要不到钱。只想要把1万块钱要回来。一拖再拖。一分钱也没有要回来,请问。这样可以上法院告他吗?

债权债务
2020-04-06 15:40:2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建议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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