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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商品房,母亲赠与,现在房子已经拆迁,已签订拆迁协议,房子已经拆除,拆迁款未支付,去年,我母亲起诉我赠与反还,去年4月二审判我赢,产权仍在我这里。现在我母亲又起诉我要求反还赠与房屋,该房已拆除!拆迁补偿款拆迁办未发放!这种情况还能反还吗?

征地拆迁
2020-07-05 02:34:3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目前已经立案了吗,是另案处理的吗
    追问:我现在是2个案子,一个是我要求拆迁部门支付拆迁赔偿款,原告我,被告住建局,第三人我妈房子已经拆,一审判决我赢,被告住建局不服判决上诉。 第二个,我母亲原告,我被告,第三人住建局,我母亲要求撤销房屋赠与合同。
  • 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  (1)实行货币补偿。  (2)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原则上,被拆迁人可以自由选择其中的一种补偿方式,但下列两种情况例外:  (1)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2)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 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拆迁补偿的规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补助、奖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除给予补偿外,还要优先给予住房保障。新条例重视对被征收人的补偿,争取使被征收人满意的基础上实施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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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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