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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07年4月份在锦州市某银行存了一个4万元2年期的定期存款,今年4月2日到期后,我拿存单到银行取钱,但业务员说钱已于02年10月份被人挂失后全额领出。之后我随银行人员查挂失凭证,结果是有两张假身份证的复印件,其中一人与我同名,身份证号码与我相同,但地址与我不同,照片非我。另一人是我不认识的人,与我同姓,是这个人持我的假身份证和他本人的身份证(肯定也是假的)办理的挂失手续并将钱提走。我认为我无过失,钱存在银行到期找银行要钱是理所当然的,如何保证储户的钱不被冒领是银行的责任。但银行领导说,他们是按银行存取款的规矩办,也无过错,责任不在银行,让我去报警,银行配合我调查。我坚持找银行要钱,没有报警,但至今银行方面仍未给我钱。请问,我该如何办?

其它综合
2004-04-17 20: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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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