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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广东的,他是四川的,我在四川和他办了结婚证,现在我想离婚了,可他不同意,“他们一家人在广东生活了十余了”。我想起诉他,是不是要回他四川才能起诉呀

民事相关
2023-02-02 00:41:5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对方长期在广东生活也可以在这边起诉。
  • 可以起诉离婚,但是应当按涉外案件处理,可以到结婚登记地的民政部门调取档案,查询其身份信息。然后提供其现在的联系方式和住址,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建议委托当地的律师帮助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特别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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