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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在别人那里拿的钱我给写的借条没写大写的金额后来我把钱还了他借条没撕毁现在又拿借条管我要钱这借条还生效吗?

债权债务
2020-04-05 10:29:5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就说明已经被人起诉到法院,做了被告。这时,应该按照法院的指示和法律规定,积极应诉,同样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二、当事人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三、提交答辩状。法律规定,被告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四、收集、提交证据。一定要详细阅读法院的《举证通知书》,严格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举证。
  • 如果有证据证明已经偿还,借条就无效。
  • 您好,在您还钱的那一刻,该欠条就已经终止了,但是麻烦的是你要证明你还钱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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