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翻车事故处理,涉及的法律规定有:
《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机动车发生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本案中,既然双方车辆都投保了相应的保险,则按照上述规定,首先应当由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再按照过错责任比例承担。在这里,过错责任比例的确定依据,主要是交管部门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因此,你上面的抗辩理由是不充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