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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货车车被对方半挂车追尾,修理期间半个月,我能要求赔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
2020-04-22 15:37:0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发生追尾事故,如果是对方的责任,让对方报交警110,交警到达现场后,通常交警根据事故的轻重,让两人协商解决,如果对方不同意你所要维修费的价钱,一定要向交警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车辆追尾对方全责该怎么办
    然后双方都要报各自保险公司,你知会一下保险公司好一点,一般会给你意见建议,通常对方保险公司会派出保险公司工作人员。 
    车辆追尾对方全责该怎么办
    保险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要进行现场查勘,主要拍照、记录等留存证据材料,工作人员填写现场查勘记录后,到保险公司定损,定损后要求到你购买车辆的4S店进行维修,具体什么时间维修可根据你的时间酌情而定。
    车辆追尾对方全责该怎么办
    要准备车辆行驶证、驾驶证正副本、被保险人身份证、保险单(含商业险和交强险保单)四件手续,一定记得要对方交强险保单复印件,然后交给4s店专业保险工作人员就OK了。
    车辆追尾对方全责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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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责任方要先支付两辆车的损失费用,你的车辆维修后,带上一切手续到保险公司进行报销。
  •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其计算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一般适用有工作单位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2、无固定收入的:
      按当地城镇或农村人均收入计算。
     3、受害为个体工商户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或能证明自己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证据,如纳费证明等)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据此, 如果受害人没有正式工作,则不存在误工费这一说法的。但是如果受害人能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在无工作期间仍然有经济收入,则仍得到赔偿误工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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