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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8年,育有一子,想离婚是因为婆媳关系问题,感觉自己在婚姻里受尽委屈!有一房子,婚前公婆首付,婚后老公工资还贷,房子老公自己的名字,车位是婚后买的,买了一辆车我的名字,没有存款,我的工资全部用在日常开销!如果离婚我能分到什么!我没有房子,孩子的抚养权我能争取吗?

民事相关
2020-05-15 22:29:1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房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车位和车婚后购买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都有权分割。抚养权当然可以争取,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原则判定抚养权归属。
  • 我们可以具体沟通后详细帮您解答或者携材料面谈,按照案件事实帮您设计解决方案。
  • 第一,孩子的抚养问题: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你男友可起诉要求他前妻负担抚养费。 第二,房产的问题,即使房产是你男友购买,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男友在协议中已经放弃了分割权,现在要求分割的可能性很小。 另外,时间已经过了1年多,已经过了法律规定期限,因此,对财产问题,争取权益的可能性小。 第三,关于探望权的问题,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 关于财产的分割,法律尊重当事人自己的意愿,双方协商的结果,只要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你的要求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只要男方同意,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即可。(《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无论随父亲或母亲都可以,法律主要从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的原则来确定。
  • 你好,我是潍坊律师,房子婚后还贷部分有你的一部分,车有你的一部分,孩子抚养权要看你们抚养能力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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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