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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钱还了,借条没有拿回来,对方写了收条给我了。问题是我借条上写了一分五的利息,对方要是再拿着借条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我要利息,这样可以吗?

债权债务
2020-04-06 09:12:0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中的还款行为和借款行为一样,也应重视证据材料的收集。针对还款人已还款但未收回欠条的情形,还款人可以从其他方面证明自己的还款行为。比如通过银行转账还款的,可以提供存款凭证或调取银行的流水明细予以证明;如果是现金还款的,有第三方在场的,可由第三方提供证人证言予以证明。还款证据,可以是银行转账凭证,也可以是出借人亲笔出具的收到还款的收条,还可以由出借人在借款合同、欠条等民间借贷凭证上写明已经收到还款等字样。下面是不同情形下收条的写法。1、如果是分期还款,则每次应要求出借人出具收条证明还款事实;2、如果是一次性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要回借条原件,或由出借人出具收条;3、如果部分还款,也应与出借人协商修改借条或者由出借人出具收条;4、借款如果约定有利息的,收条上应注明是支付利息还是归还借款本金。
  • 具体情况要看收条的内容才可以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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