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劳务派遣员工在职期间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用工单位有负责死亡人员家属抚恤的支付责任吗

劳动纠纷
2020-04-10 14:36:2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劳务派遣是指由专门的劳务派遣机构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用工形式,是我国劳动关系中出现的一种新型的、也是发展较快的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涉及专业极为广泛,从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至一般员工,均可采用派遣方式,目前主要劳务派遣人员类别有:  1、国有企业改制后所使用的合同制员工;  2、国家事业单位编外临时聘用人员;  3、服务性行业员工(餐饮服务、客房酒店服务等);  4、商业企业员工(收银员、销售人员、文员等);  5、物业管理员工(各类技术人员、保洁员、保安员、园艺师等);  6、工业企业员工(司机、仓储人员、普通技工、劳务工等);  劳务派遣也可作为延长员工试用期的补充手段。  劳务派遣时间的确定:  劳务派遣时间长短均按用人单位需要确定,一般以中期(三年以内)、短期(一年期)和临时(半年以内)为适宜。
  • 1.工伤死亡应按照《工伤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2.不可能获得双份赔偿的,赔偿款是先打到公司帐上,公司到时候肯定要扣除之前支付的抚恤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