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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购买了一套房,购房人是我。现我在房本上加上我母亲(再婚)的名字,我继父是否享有这套房的分配权?如果是,我应如何避免继父的分配权继承权

继承
2020-08-09 00:43:3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要么去掉名字,要么财产公证
  • 再婚夫妻,各自的婚前财产仍归各自所有。再婚后形成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各占一半。
    再婚夫妻一方先去世的,其遗产继承问题。根据《继承法》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这里规定的子女,其中包括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分配遗产时,继承人中有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按照规定办:(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其他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婚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父母的房产,原则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分。但是父母的遗嘱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分割,另一方没有财产权益。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再婚后一方去世后房产如何分配: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因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
    2、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房产分割时,当然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
    3、根据婚姻法及物权法的规定,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
    4、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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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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