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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非农业户口,在中山买社保,失业了,交16年社保,能一次性领取吗

婚姻家庭
2020-05-08 22:48:4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具体情况可以咨询社保局那边
  • 如果原用工单位没有为其交纳失业保险金,就不能领取。如果交纳了失业保险金,才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非农业职工失业后,其享受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最长不超过2年;而农民工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40%,根据单位为其连续缴费的时间,一次性支付本人,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月生活补助,最长不超过1年。
    农业户口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申办程序:

    1、到本人居住地社区办理失业登记、求职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2、到市就业局职业介绍科进行失业待遇享受条件认定。
    3、对于农业户口失业人员和二次失业人员需前往社保局养老、失业保险待遇支付科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及社会保险续缴手续。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为其职工缴纳失业保险,农民合同工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如果职工本人提出辞职,则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无法享受。
  •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  1、当事人在当地购房的,符合房产所在地的入户政策的前提下,可以把户口迁入房产所在地后,再参保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其他三险个人不能参保);  2、迁移户口时,应交验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居住证等证件;  3、当事人在当地实现就业的,可以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保(此时与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无关)。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保保险法》的规定: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  第十二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义务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 如果个人有就业单位,通过个人所在的单位办理社保即可。
    如果没有就业单位,根据个人情况而有差别:
    1、到户口所在地的镇/街道或者社保办理自谋职业缴纳社保两险(养老和医疗)
    2、如果当地允许银行代缴的话,到协议银行办理自谋职业参保两险。
    3、如果当地在新农保的试点地区,可以参加新农保
    4、如果属于失地人员等情况,可以参加当地的农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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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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