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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用我的名字和头像做微信名字和头像,我们并不认识,她这种行为违法吗?

婚姻家庭
2020-04-04 15:58:5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违法性认识可能性是指行为人是否具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的可能性。只要行为人具有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的可能性,无论他是否实际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都不能阻却责任。法律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在有意识地实施某种行为时,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或意义有误解。法律认识错误包括:1、误认无罪为有罪,这种情形称为幻觉犯。2、误认有罪为无罪。3、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在罪名、罪数、量刑等方面有不正确的理解。通常情况下,无论哪种认识错误都不影响定罪与量刑,按照法律的实际规定定罪处罚即可。特殊情况下,如果行为人确实不可能知道行为的违法性,即没有违法性认识可能性,则阻却行为人的责任。违法性认识的期待可能性违法性认识的期待可能性是指:刑法只惩罚具有期待可能性的人。这是刑法人性化的表现——这是刑法对人性的弱点洒下的一掬同情之泪。所谓具有期待可能性是指能够期待行为人进行适法行为(不犯罪),但行为人却犯了罪。如果不能对行为人有此期待,则不能对其进行法的非难,因而阻却刑法上的责任。即,不构成犯罪。这就是责任主义。只有在行为人的行为具有违法性时,才讨论是否具有期待可能性。其目的是排除责任。没有期待可能性是很例外的情况。期待可能性不仅有有无之分,还有大小之分。例如,防卫过当的,有期待可能性,即可以期待他不防卫过当。但在他被侵害时,我们对他的这种期待可能性较小,所以刑法规定对防卫过当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被胁迫犯罪的,如果被胁迫得完全没有意志自由,那么我们对他的行为就是“没有期待可能性”。例如,乙被甲用枪顶着脑袋,逼迫他叫开自己朋友丙的门,因为甲试图抢劫丙。此时,如果乙叫开了门,客观上为甲的抢劫行为提供了帮助,我们会认为乙的行为没有期待可能性。即,我们不能期待乙当时说“头可断,血可流,朋友不可出卖”,并拒绝叫门。如果被胁迫得不那么严重,则可能成立胁从犯。但是法律也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说明法律充分考虑到了胁从犯在责任上的可谴责性较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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