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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钢厂上班,私营企业,单位给上五险,没有住房公积金,正常吗。

劳动纠纷
2020-05-15 14:21:0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社保是法定,住房公积金不是法定.单位可交可不交,除非劳动合同有约定.
  • 如果你是当地户口,那么公积金缴纳具有强制性,单位不缴纳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如果你不是当地户口,公积金属于单位福利,可以不缴纳,不具有强制性。当然,如果你是外企工作的中方职工,那么单位必须为你缴纳公积金,具体请参看《关于印发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 无论是否要买房,在单位都是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满足特定条件之后是可以申请提取的。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员工辞职之后,在没有找到新工作的情况下,员工住房公积金是处于封存状况,但是如果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也是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而社保是无法提取的,需要员工找到新工作之后进行累积。如果是本地户口员工的话,是可以办理灵活就业,自行缴纳社保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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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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