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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问一下,与一个17岁的少女发生性关系,双方都是自愿的,是否构成犯罪?我用电话录音是否能够证明双方自愿?

婚姻家庭
2020-05-08 15:16:4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是对方报警了吗,还是
    追问:并没有报警,现在发生了意外怀孕,女方家属要求我方负责所有费用,如果不给就告上法院。
  • 对于17岁的人犯罪,处理情况要区别开来,例如,当发生侵犯他人民事权利时,应由其本人及其监护人(一般为父母)共同承担民事责任。1、对于侵权民事责任的承担,应以侵权人在实施侵权时的年龄来确定是其民事行为能力,与被起诉时的年龄无关。2、如果当事人是在17岁实施犯罪造成他人损失的,其时属于未成年人,在民事法律上就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虽然是到了满十八周岁才被起诉要求赔偿的,但仍然应由其监护人承担监护不力的责任。但在具体赔偿时,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如果在起诉时,当事人有自己的财产的,应首先在其财产范围内承担赔偿,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如果当事人没有自己的财产的,则直接应由监护人负责赔偿。《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 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区别在于
    (一)诉讼任务不同。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证明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而代理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不同。两类对象的诉讼利害关系正好相反,刑事辩护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适用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人和附带民事当事人。
    (三)权利内容不同。刑事辩护人享有法律规定的会见权和通信权、调查取证权等广泛权利,有的权利甚至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也不享有的;而刑事代理人享有的权利由被代理人授予,而且不能超过被代理人的权限范围。
    (四)产生根据不同。刑事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
    (五)诉讼地位不同。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而不受被告人约束,但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是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从事活动。
    (六)权限范围不同。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是法律赋予的,不存在被告人授权问题,其授权也仅仅是在于使辩护人参加诉讼;而代理人是否参加诉讼,在何权限范围内从事活动都须授权决定。
    (七)活动名义不同。辩护人调查取证、提交辩护词等活动中使用的是自己的名义,而刑事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使用的是被代理人的名义。
  • 犯罪行为一定构成刑事案件
    犯罪则必须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犯罪的规定,必须具备以下特征:
    第一,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
    第二,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也就是说危害社会的行为必须同时是触犯《刑法》规定的行为,才构成犯罪。
    第三,犯罪必须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只有应受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才被认为是犯罪。上述特征是确定任何一种犯罪必须具备的缺一不可的条件。
    违法不一定犯罪,犯罪一定违法,犯罪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 你好,能否说说具体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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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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