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和报工伤的工伤科之间能互调医院收据原价这些东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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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的项目有:
(一)治(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四)康复治疗费。
(五)辅助器具费。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七)生活护理费。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伤残津贴。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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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项目:没有致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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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需要当事人自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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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科不会调,必须由你提供。法院在当事人确实拿不到时可以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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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