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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的时候被骗出去,然后就被几个人扇了巴掌,还威胁自己不要报警啥的,还让交三百块钱,不然见一次打一次(还会叫更多人),还会去学校和家里堵,毕竟自己还有几个月就14岁,不可能有三百多块钱,就实在没办法第一次去偷了妈妈的钱,可是没过多久,她们还是三番五次的来要钱,朋友都要我去报警,家长那边还没有告诉

婚姻家庭
2020-05-12 08:05:3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强烈建议你报警维权,不报警他们会经常打扰你。
  • 报警处理,至于被骗的钱能否拿回,可以根据以下三个方面综合考虑: 1、被骗的钱有追回的可能,但实务中概率不算很高,需要受害人配合以及相关刑侦部门的重视。毕竟网络诈骗案件破案难度较大,调查取证不方便,破案时间会比较长,不利于追回受害人损失。 2、作为受害人,积极主动联系警方,提供尽可能多和详细的助于破案的信息,有利于尽快抓到罪犯,追回损失。若警方短时间内无进展,也不要太过于着急,耐心等待同时吸取教训,不要再次上当受骗。 3、待警方破案后如果追缴回了赃款可能性返给你,如果追不回赃款赃物你的损失就很难追回了。
  •   可以报警。恐吓威胁行为按情节轻重来分别处理。
      一、情节轻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情节较重的按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处理。法修正案(八)在寻衅滋事里面增加了恐吓的内容,法修正案(八)公布后,我国现行法律中虽没有以这个威胁恐吓罪名称命名,但实际上已经有了刑事处罚威胁恐吓的条款,那就是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
  •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就您所讲述的情况,冒用他人身份证的租车行为您和您同学是知道的,但是到现场后才知道您的朋友将租来的车卖与他人,对此您和您的同学不能成为您朋友诈骗罪的共犯,只是迫于被威胁,未及时报警。如果您所述事实确实,您和您的同学应无罪。建议不必躲藏,主动向警方说明情况。必要的时候,可以委托律师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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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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