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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口角,他先打我一拳,我反击,打的他鼻子流血,我小指肿了,法医签定我不构成轻伤,他构成轻伤,他30来发,我52岁,我是自卫吗?赔偿问题怎么样

民事相关
2020-05-28 03:19:5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收集固定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录音录像、证人证明等证明对方存在过错的相关证据材料,后期协商不了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具体可以联系讲解处理意见。
  • 轻伤害赔偿数额:具体赔偿数额,各地的标准不一样。
      1、轻伤属于自诉案件,如果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2、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轻伤)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3、针对损失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请求。
      4、具体项目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营养费,如果可以评残的话,可以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
      
  • 轻微伤不构成刑事责任,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具体赔偿如下: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应当予以赔偿。
  • 被人打成轻伤,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具体可以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和经济条件。
    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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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