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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未婚先育,然后就是之前我跟我男朋友两个人感情都非常的好,两个人也相处的挺合来,最后跟他在一起两个月后,我突然发现我怀上了他的小孩,可是那个时候他正在跟我闹别扭准备分手的,但是我发现了我怀孕了之后我真的不能不管,所以我就自己告诉了他父母,最后去医院检查,因自身问题贫血不能打掉孩子,所以就选择只能留下来生,并且他的父母也同意把孩子生下来但是在我怀孕的过程当中,我男朋友他一直是跟我分手的状态,然后还打过我,然后又在我怀孕的这段期间,他一直都跟别的女孩子在一起,完全不顾及我的感受,在我怀孕到现在已经有34周了,他从来未关心过我的身体还有小孩 都是把我交给他父母,他父母也就带我做过两次产检,一共是花了2000块钱左右,现在我怀孕34周了,终于忍不住跟他闹了别扭,他竟然说出了那种特别伤人的话,就是说可能我肚子里面的孩子不是他的 要求我跟他做亲子鉴定然后亲子鉴定已经做完了,确认了这个孩子就是他的,但是因为他做的太过分,我已经不想跟他在一起了,但是我觉得我很委屈,我想法律上应该是能管的,我想请求法律为我诉说一下,如果像这种情况我给他生个小孩,最后因为他做的太过分导致我不想跟他在一起,因为我受尽太多委屈,我想生完孩子给他之后不跟他在一起,他是不是应当赔我的青春费和损失费之类等等的呢?

婚姻家庭
2020-04-03 23:48:0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不支持青春损失费,但是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您妊娠和剩余子女支出的医疗费和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可以主张孕期损失以及抚养费
  • “青春损失费”不会得到支持。
    追问:为什么不能得到支持呢 这是我的青春好吗 在说了 也不是我自己不想跟他在一起 而是我怀孕期间他也对我说过,说叫我生下来孩子就走,他也没有想过要跟我在一起 他不跟我在一起,然后我就给他白白生了一个小孩子吗,难道我不应该得到我的青春损失费之类的吗?这样是不是对我有点太不公平了?如果我给他生完这个小孩之后,以后万一我要是怀不上了呢,那我的这一生等于就是毁在他这个男人的手上 然后我已经跟他有了小孩了,他还不要我,如果以后我没有人要了呢他是不是应当对我有些负责,就让他赔点青春损失费,这些都不能吗 我现在的年龄只有16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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