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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7年,五月三日借出,40200元,双方约定,17年11月6日还清,可是到还款之日讨要多次才用绿豆抵押15400元,然后又多次讨要,到19年1月4日还了一万,到现在为止,余款一点没还,打电话不接,去他家开门,,双方留有欠条,并口头约定按二分,利计息,到现在过了诉讼时效吗?我可以起诉他吗?

债权债务
2023-02-02 09: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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