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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挂靠公司单方面伙同一方欺瞒另一方变卖家庭共有的船舶 挂靠公司没有帮船舶买保险运营后有人员伤亡造成重大损失 公司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合同纠纷
2020-04-03 21:03:5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挂靠其实是民间的说法,也是一种逐步被国家禁止的船舶管理方式,主要是挂靠出现了很多问题,比如:挂而不管,为了实现挂靠而采用假合同导致经济纠纷等等。现在演变成“收你的钱,帮你办办证,贷贷款,经营基本不管,安全基本不管”的怪圈正规的说,应该是船舶委托经营,因为船舶营运需要特定的条件,比如内河600总吨以上的船舶个人是不允许经营运输的,必须委托一家有资质(内河叫做水路运输许可证)的公司来营运。不知道你是想成立海船还是内河船舶船舶代理公司,但基本上是这样,注册公司方面就不说了,主要的问题是取得水路运输许可这块,1、有运力(有自己的船),并达到标准;2、运行一年;3、取得正式的水路运输许可;4、接受别的船舶委托开始营业。
  • 通常挂靠单位有追偿权利;证明挂靠人恶意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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