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一名未成年人,2019年,我17岁,猥亵儿童三名女生,女生未满14,大概有8,,,,9次,每次就摸小女孩大腿内侧,肩膀,屁股,没有肢体接触,漏出来生殖器官三次,在看守所坐了33天,现在取保候审出来8个多月了,前几天公安局说这是最后一次找我谈话,说下次谈话会有检察院检察长找我谈话,公安局给我办案人说最多是缓刑,我是职校高中生,以前没有犯过罪,我是初犯,到最后会判我多少年,罪行?

刑事案件
2020-04-03 22:43:1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