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婚后双方闹矛盾要离婚且有结婚证,在处理彩礼中,三金该归谁?

民事相关
2020-06-01 17:27:5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说的三金指的是什么呢?
    追问:就是戒指,项链,手环,如果这些女方的首饰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男方变卖,女方想要回自己的首饰,男方该不该给,如果男方执意不给,会怎么样?
    解答:这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追问:除了彩礼外,女方在男方家以合法夫妻共同生活了一年多,如果离婚,女方是否能得到相应的财产分割
    解答:属于夫妻共有的是可以分割的,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再联系我网页电话。
  • 您好!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规定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解释中规定的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一起生活了的,就算共同财产,诉讼离婚可以分财产的方式分,如有证据证明女方有外遇,可以主张多分财产并要求给予损害赔偿。 鉴于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同,而且你的情况说的也不够详细,建议当面咨询,以维护你的最大利益。
  • 你好,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 
  • 1、若双方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彩礼应该退还。 2、【法律依据】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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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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