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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厂里做品质工作的。昨天前工序已经出错,到我这里没看到流入下工序,现我已被作出处罚100元,后来管理人员又不让我晚上加班了,这样合理吗?一个月只有1000多块。我还要生活怎么办?我让他辞退,他不辞退。我已在职6年多了。现在我应该怎么办?加班的话他说没有名单是没有钱的。

合同纠纷
2020-04-03 19:20:1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拖欠工资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拖欠工资并没有规定是超出一个具体的时间才算违法,只要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或者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都属于违法。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案情复杂或对此有疑问的,建议你电询律师以便详细分析,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维权以避免损失。
  • 你好,公司做法涉嫌违法,你可以依法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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