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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开着电动车从南往北开,突然从西边来了一辆电动车撞到了我的车尾然后她摔倒了,右小腿骨折,住院了。请问是谁的责任?

交通事故
2020-04-02 20:04:5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描述,交警的责任划分没有问题,你母亲应该承担主要责任,甚至都可以承担全责,但考虑非机动车是弱势群体,且公交车都有保险,最后裁定你母亲承担主责,公交车承担次责,已经是对你们的照顾了。尽管是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发生的事故,但主要是逆行,正常来说机动车出站时会更多的注意正常行驶的车辆,不会太注意逆行的,因为你行本身就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你母亲是正常行驶的,那就会裁定机动车承担全责的。如果你对责任的划分有异议,可能在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的3个工作日内,向交警队提出复议,一般一周给予答复,对复议结果还是不服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划分责任,最后是以法院的判决为准的。也可以不申请复议,直接就到法院起诉,都是可以的。个人观点:交警的裁定,没有问题,就是起诉也不会胜诉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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