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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后孩子扶养权跟爸爸,爸爸外出打工,小孩爷爷奶奶带,我想接小孩回来玩一两天,爷爷不同意说我没那个权利,请问我有那个权利吗?还说他在带他说了算,请问爷爷奶奶是不是只有监护权?

民事相关
2020-06-26 04:59:2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协商无果,可以起诉要求孩子的探视权。
  •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夫妻离婚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没有直接规定,可以参照以下规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的抚养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都处在哺乳期,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4)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爷爷奶奶没有对孩子的监护权。
    追问:那请问我可以把小孩带回家吗?有没有那个权利
    解答:你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追问:有想过起诉,起诉需要什么?家里老人想小孩了本来打算今天去接回来住一两天的,刚好在楼下就遇到了抱了几分钟然后说想接回家来,然后爷爷就把小孩抱走了,抱回去还把门给锁了。今天看到小孩也没以前在家那么活波,变的很孤僻一句话也不说傻傻的看着也不叫人,以前一直在身边长大,才这么短短时间感觉都不认识很陌生了,这种情况我是否还可以起诉?孩子他爸还说去接孩子的理由不够充分,我去实行探视权还需要理由吗?
    解答:你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对孩子的探视权,或者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起诉,需要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民事起诉状,孩子父亲不能亲自抚养孩子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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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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