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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0年10月应聘到山西忻州某国有企业从事保洁员工作,到2008年12月31日,9年期间没有签劳动合同,2019年1月起该企业与当地派遣公司达成协议,让我与派遣公司签订协议,变更了用人单位,一直到2019年12月31日,由于 该企业保洁外包终止了用工协议,派遣公司一直到2020年3月也没有与我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也没有通知解除合同,我在该国有企业从事保洁工作连续20年,距离退休还剩2年,在这种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应当申请经济赔偿金还是经济补偿金?谢谢!

其它综合
2020-04-02 14: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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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