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事情发生在2020年1月14日下午六点左右,我的父亲在值班的时候被人打了,对方接手我父亲当时管理的收费,但是1.13日我父亲已经将相关收费交于相关人员处,由于没有收到任何上级的通知,我父亲不予以任何说明,对方夫妻两人就动手打了我父亲,据我所知用酒瓶砸了我父亲脑袋,还抓伤了父亲眼睛,父亲出于自卫,反击了对方,随后两人离开。当时父亲报了派出所,也立了案,父亲省吃俭用一辈子,为了省钱,头上的包是自己用红花油自己擦揉好的,眼睛是自己买眼药水滴好的。对方却去医院开了各种证明各种要,并找领导要求父亲赔偿。父亲一直相信公道自在人心,就等着最后的处理结果,还他一个公道。谁知领导质疑让父亲赔偿,不问事情来由。又由于疫情期间,事情就拖到现在。于20193月31日晚六点左右发工资,上面直接扣了我父亲七百元钱。我父亲被呕得当天觉都没睡着,饭也吃不下。我们都是平常老百姓,由于设计到军区后勤部,不知道该怎么去处理。

交通事故
2020-04-02 11:37:1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