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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跟我男朋友现在准备要结婚了,因为交往过程中这几年累计下来我在他那里总共借了10余万元,就是因为这个钱的事,目前因为这个钱和彩礼的事闹得不愉快,我就想知道,我现在没有个人资产,也没有办法在领证之前还清给他,是不是婚后我工作赚的钱就是属于共同财产了?是不是不能用来还婚前我欠他的钱?我就是想问的是,假如有一天我们离婚了,他要求我还婚前借的钱是不是必须要还的?我现在就是想在领证前可以做个婚前协议吗,协议大概内容,就是婚后我个人赚的钱拿50%用来还给他,剩下的50%给他,这个有用有效吗?或者律师您有什么更好的建议!虽然马上结婚了,但是这笔钱,我想还给他!

民事相关
2020-06-13 03:05:2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们可以签订财产协议书。
    追问:财产协议书,是指双方赚的钱,都为个人财产的意思吗???
    解答:自己不会写的,委托律师拟定。
    追问:请问你可以帮我写吗?怎么收费!需要公证吗?我现在在宁波市
    解答:一般费用在一千元以内的。
  • 婚前老公欠的债属于个人,不属于双方共同债务。婚后债务,而且必须用于共同生活,才属于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精神,增值部分基于一方个人财产投资在婚后取得的收益,这种收益法律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 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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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