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 我想咨询下无子女 夫妻只有一套房 经济适用房首付款是政府补贴的8万做了首付 之后银行贷款30万20年 因为夫妻经济能力无法还贷 男方父母一直在还贷款 父母自愿还贷未提出已经书面借条 房子现在由南方父母住着 如果离婚男方父母是否可以要求子女还款? 结婚当初女方未要任何彩礼男方父母只口头上承诺给我们买房结婚作为婚房 可买房后竟然些了男方父母的名字

民事相关
2020-04-02 21:49:5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通常这种情况下房子是属于男方父母的,但首付款可根据情况获得一些补偿,建议您与男方及男方父母协商好签署财产协议。由于我对您的详情了解不足,可能暂时无法做出全面的回答,建议您最好是向律师当面咨询,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 可以依法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 你好,现在父母出资买房还贷法院基本会认定为借款,为了保护父母的利益。这套房写的男方父母的名字房子就和你就没有什么关系了。。一定要仔细想一下。希望我的回答有所帮助
  • 你好,如果产权登记上写的是其父母的名字,且由其还贷,只能认定为其个人财产,无法认定为为其共同财产,请问之前政府补贴的8万是以谁的名字领取的?具体情况可以与我详细谈谈,电话咨询是免费的哦
  • 你好,请问之前申请经济适用房是以谁的名义是申请的呢?父母自愿还贷是未提出作为借款还是或已经存在书面的借款合同约定?具体情况你再详细描述一下,我尽我所能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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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