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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质询起诉离婚,男方不想离婚,因为我们共同买了套房子,在他老家大连,房子是他的名字,婚前买的,但是买房首付一部分是从我银行卡支出,月供也是两个人一起承担,但均由他银行卡支出,我曾用支付宝转给他房贷,有记录,我们共同孩子一岁哺乳期,他没有稳定工作,我带孩子在家也没工作,现在家庭的大部分支出都是我婚前的积蓄.现在他不想离婚是因为不想给我任何补偿,我想可以分到房子,独自抚养孩子.

民事相关
2020-04-02 16:04:25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起诉离婚需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1、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2、依据《婚姻法》,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根据你的陈述,如果你坚决要求离婚,而对方坚决不同意,那么,你只能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纠纷,涉及离与不离的问题、子女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共同债务负担问题、过错赔偿问题等。注意收集保全好相关证据。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分割。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如果协商不成,法院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需要结合具体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判定,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判归女方抚养。关于子女抚养费的问题,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在工资收入的20%~30%之间判定,具体要看子女的实际生活所需和抚养人的实际供养能力。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 基于结婚目的,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均分割。孩子不满两周岁一般判给女方,对方应支付抚养费,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谈,希望能帮到您
  • 您好!可以帮您起诉处理的,孩子应该是利于他的一方的,婚后的财产您是可以主张一半的,必要的时候,是可以帮您主张的。
  • 你好:不同意离婚,做好不同意的应诉准备
  • 离婚,可以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也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起诉离婚应当提供起诉状、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信息、结婚证等材料。第一次起诉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不离的可能性较大。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却以破裂或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法院判决不离的,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条件下,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离婚。六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均等分割。但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孩子抚养法院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和双方经济条件的角度去考虑。抚育费为未抚养一方月收入的20%到30%;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女方进行抚养。
    具体事宜可以当面与律师咨询。
  • 您好,你可以要求分割房子,按两个人对房子出资比例情况分,若有问题可以详询律师
  • 你好!可以要求离婚并分割房产,因为是婚前购买且登记在男方名下,所以你需要举证证明你的出资。具体法律问题可以直接电话咨询律师。
  • 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法律规定,有如下情形的,可以起诉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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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