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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向您请教一个问题。就是我借给别人钱,多次催要未果,我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达成一致。但是他未按约定来还钱,我已经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了,目前还没有要到钱。 在我未向法院提起诉讼时,他说他有一幅画值线,我就要求他先抵压在我这里,作为先还我钱的凭证,同时共同找买方,来把画卖掉偿还借钱。这个约定有见证人,并给写了一个收条。现在是在未还清债务的时候,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我归还这幅画。法院仅凭这张收条就判定我败诉,要求归还这幅画。 现在我有疑问,法院在未传召证人的情况下,事实情况不明的情况下就判我败诉。我现在上诉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改变判定结果。谢谢您百忙之中抽空给我解惑。

婚姻家庭
2020-04-02 18: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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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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