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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打架事件,第一天录口供,第二天,第三天调节,调节不成警察又要要求录口供,我拒绝了,说好的调节,又变成了录口供。最后警察把我赶走了,这一周过去了,没有一点消息,怎么办

刑事案件
2020-03-31 21:23:1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拒绝,不过如果公安出示“传讯”证明就必须去。依据我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需要拘传的,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盖章)、捺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讯问结束后,应当由其在《拘传证》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拘传证》上注明。第六十二条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需要对被拘传人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拘传期间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对于不批准的,应当立即结束拘传。
  • 你好,对方有没有受伤?是哪个派出所受理的?方便的时候到律师所面谈。
    追问:对方就是鼻子流血,说到医院检查了,是轻伤,我问警察他有医院证明单子吗,警察一时说都带来了,一时又说别人出院没出院还不知道呢,这不是敷衍吗,警察就是这样为我们服务调节的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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