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和未婚夫是为了结婚而结婚,对方知道我是为了让家人安心才选择和他领证的 ,他也接受并同意,领证前他给我买了一部首付27万的车子并且转账给我的形式花了十几万,然后礼金是10万给了我父母,现在我想咨询的问题是:如果我婚后不愿意同房导致的离婚,我需要赔偿什么吗?例如我以上说的几点。如果婚后确实培养不出感情 原先也是因为草率结婚并且无和好可能的所以决定离婚 法院判吗?

民事相关
2020-04-01 13:36:5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1)关于车子,你丈夫送你车子属于赠与行为,如果满足特定情形(比如这是附义务的赠与,而你没有履行约定义务等),你丈夫是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要回车子的;
    (2)关于礼金,婚姻法解释二规定了返还礼金的情形,你的情况还需具体分析;
    (3)关于离婚,离婚的条件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一般来说,2次起诉离婚,法院大概率判离。
    追问:赠与车子的义务是和他结婚的前提下才买,所以我的义务就是领证,那我已经履行了还能收回吗?关于礼金是结婚前沟通好的,然后定在摆酒前给,什么形式要返还呢
    解答:不是只要离婚,礼金就要返还。如果要返还的话,全部礼金扣除用于婚礼宴席、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部分后,剩余部分要返还。如有需要,详细案情探讨可以私聊我。
  • 您好,什么情况下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 您好,请问您的具体案情诉求是什么呢,需要做一下详细描述
  • 没有发生关系法院可以判决
  • 关于彩礼发生纠纷时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建议找律师面谈咨询。
  • 尽量协商,如果协商没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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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