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有一个问题需要您来帮助.我是搞清洗的单位,今年3月9日,我和另一个经理去谈工作的路上,突然我的电话响了,我的工人(工程队长)打来电话说是出事了,有一个工人在练习外墙作业时从二楼车棚掉了下来,在医院急诊经检查右腿部在掉下来时扎了二个眼,唇部咬破,牙活动,于是,我们办理了住院手续连住了20天,在第15天时已拆线,伤口恢复正常,牙齿有点活动,于是我们又让他连住5天出院.(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哪天工人正在练习外墙作业,练习者陆续下来,工程队长接到一个电话说可以解绳子了,他连看都没看就告诉其他工人解绳子,这个工人也没看就马上解绳子,正在脚踏车棚子正准备下到地上的工人被突然失去重力滚了下去. 现在我们为他花去医药费住院费3980元 餐费700元 工资517元 计:5197元请问律师接下来我该怎么办?

经济相关
2004-04-12 23:08:1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