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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作为农民可不可以在自己家的自留地上建猪圈

房产纠纷
2020-03-31 10:30:2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不允许。《土地管理法》有关条例规定:第三十六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因此,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六十条承包方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为此,耕地是不能改变其用途,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案例:耕地建上养猪场无知农民被查处山东省临沭县一农民未经批准,擅自在耕地上建养猪场,被临沭警方以涉嫌非法占用耕地罪采取法律强制措施。39岁的许某是临沭县石门镇农民,2014年春天,他在萌生养猪致富的念头后,在未经政府审批的情况下,跟邻村的亲戚达成协议,以每亩土地600元的价格,在亲戚的5.58亩耕地上建起养猪场。今年4月,临沭县国土部门发现此情况后,将这起非法占用耕地案移交公安机关。警方以许某涉嫌非法占用耕地的罪名,对其取保候审。直到这时,许某才知道自己私自在耕地上建养猪场是犯法的行为。
  • 这个需要相关的审批手续,需要相关的审批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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