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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有一起案件民事诉讼,我是被告,但是我是另外一个县的(简称A县)同市,原告在B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是嫁在b县,但是原告提供的我身份证地址是我在a县的住址。原告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我常住b县,我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让他们转到我a县人民法院受理?

婚姻家庭
2020-03-31 11: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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