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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我欠别人的钱。到法院去起诉。对方要求一个月还1万。我没有这个能力还1万。我说我一个月还5000。对方不同意。后来被起诉。会怎么样?

交通事故
2020-03-30 17:15:0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起诉。债务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这是从还款期满开始计算的,你的诉讼时效还有二年九个月。象你这种情况如果他爸爸愿意还是可以叫他爸爸还的,他爸爸不肯还,他爸爸也没错。这样的话你只好起诉到法院解决了,法院会支持你的。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在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债务人欠款的情况下,可以不委托律师代理案件,而案件的诉讼费用是由败诉方承担的,所以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回欠款。相关法律规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1、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2、第三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3、第三十一条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 您好,这个如果起诉会调解,调解不成会判决。
  • 如果对方胜诉,法院会判决你10日内清偿全部债务
  •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争取调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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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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