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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市区有一套多层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与女儿丈夫同住,这套房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无异吧,另外在郊区有一套原来是婆家拆迁款买的多层房,产证上只有丈夫的名字,他说离婚的话这套房子与我无关,请问律师我如果离婚这套房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

民事相关
2020-04-02 18:13:43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您自己的房子是在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的呢,是否贷款了呢?您的房子给谁居住不会影响您房子的产权,具体还是看购房款的来源。郊区房子是您丈夫家里拆迁款项购买的,如果当时拆迁时您和女儿不属于拆迁安置对象,那么该房屋就属于您丈夫的个人财产,反之您和女儿也是有份额的。
  • 市区的房子是婚前买的还是婚后买的呢?另外拆迁的房子,您是否为被安置对象?建议当面咨询。
  • 如果动迁时你属于安置对象,动迁分得的房屋你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
  • 你好,动迁时你是否属于动迁安置对象
  • 你本人是否为拆迁安置补偿的对象呢
  • 看具体的情况额,需要看房产证等
  • 产权登记你个人名下房屋,什么时间购买?购房款谁承担?婚前拆迁的,还是婚后拆迁?你是否是拆迁安置对象?表述不清,信息不全,无法准确答复。
  • 您好,是婚前购入的吗?具体情况可以说下吗?
  • 离婚的财产分割是有很强的价值判断在里面的评估下你夫家那帮人的人品和态度如果他们不给婚前的拆迁房大概率不算共同财产
  • 你好!如果该房产由你出资购买,并且房产证上为你的姓名,该房产应该为你的或夫妻共同财产。
  • 动迁安置房原则上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要看具体的资料,到一般认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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