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遇到的问题是一个人欠我两万块钱,有欠条,但是我也不知道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是不是正确的,我进行了网上立案,现在案件通过材料初审了,接下来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网上也没有明确说明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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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不还的,第一,你有权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偿还欠款。建议积极起诉,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应给对方一个宽限期,诉讼时效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两年,两年期满后,在诉讼过程中将会丧失胜诉权(即债权不受到法律保护),所以必须注意诉讼时效。依照上述情况,你向对方主张偿还欠款还在诉讼时效内。
第二,可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应准备起诉状、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欠条等)。立案之后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开庭进行审理。可以在人民法院的调解下达成和解、调解,达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判决。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为六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为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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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起诉要求对方还钱,你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等)。
要看借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间到后3年内起诉,若没有起诉,则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已过,你无法获得胜诉权。同时要看你有无证据证明有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况。
若借条上面没有还钱时间,你可以随时起诉要钱,你的要求没有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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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借款纠纷一般可以在原告的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进行起诉,但起诉需要对方明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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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根据你的陈述,如果已经立案。具体可以询问立案庭案件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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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可以联系对方起诉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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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不来取传票,那你还得查清楚他的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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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开庭法院会通知建议走法律途径解决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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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遇到起诉程序上的困难,可以直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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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法院通知,分到具体的承办法官,会联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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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