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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2020-04-02 10:39:0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未办理结婚登记,彩礼应当返还
  • 一般情况下只要领了结婚证,离婚就不能要求退还彩礼。
    但如果是因支付彩礼造成男方经济困难的,可以要求退还。
    法律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如果婚姻关系实际存续期限超过了两年,请求返还彩礼一般不予支持。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三)项所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又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第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第三、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符合以上规定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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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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