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女方一年多了,不给子女一分生活费用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0-04-01 02:44:1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抚养义务,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向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孩子的部分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待遇。抚养费由双方协商约定,可以约定支付的数额、方式、时间等,也可以不要求对方支付。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索抚养费。如果在抚养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额外支出,如重大疾病,也可以要求对方进行分担。此外,子女也可以在任何时候向父母中的任意一方提出要求增加合理的抚养费的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由于您的情况比较复杂,而我对您的详情了解不足,可能暂时无法做出全面的回答,建议您最好是向律师当面咨询,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 离婚之后,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可以根据实际经济情况,和对方协议要求对方支付孩子抚养费或增加孩子的抚养费。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有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到法院起诉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规定: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其他法律对有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夫妻没有离婚,一方不给生活费:夫妻没有离婚,也就是说他的钱是你的,你的钱是他的,双方有共同的财产及债务。如果想离婚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一半财产。如果有孩子是你来养,还可能多分一些。男方必须和你共同抚养孩子到18岁。当然也可以协议,但按你的情况来看,没有协议的可能!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