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前夫与我二零一七年离婚,今年才知道他与我未离婚前已经生了孩子,与别女人同居了十六年,家里的存款不见了,房子抵押给高利贷了,现在房子已过户给别人了,关键是离婚协议上说,房子名字是他的,房子已扺押四十万,离婚前抵押,扺押今没家用,两孩子判给他,我不用养孩子,那抵押的房子留给两儿子,父亲无权擅自处理,他所有的债务与我无关,现在两儿子他根本不管,不养,我有他与那女人的微信记录,孩子叫他爸爸,孩子的所有开支他负责,我有他给个那女人交的物业费单据,他的录音,他给那女人买一百多万的房子和宝马车,她怀孩子那年买的房,可我们老百姓怎能查到他的银行卡流水单,他说取的现金,我更无处查起,现在我一个人养两儿子,身体又不好,也是他开飞车把我腰弄骨裂,腰疼得厉害,我能告到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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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31 07:3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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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