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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2号23时36分!我是走在桃坞路以东往西!对面以西往东!路中间是虚黄线!我打算去对面取餐!当天下雨!我见人家过来了!我先停下来了!我离马路边缘最少2米!人家急刹车摔倒了!我没碰撞到她!交警判我逆行主责!人家次责!判的合理么!我7人家3!我要赔人家检查费600多!手机维修300!还有误工费3800多!我就不理解这个误工费为啥我要赔给人家!我又没撞到她!我觉得我自己挺冤的!费用还挺高!她跟我说她只要休息5天一个月奖金就没有了!这就是误工费!

交通事故
2023-02-03 14: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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