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转让协议纠纷: 一年半前我把我租来开美甲店的公寓在房东不知情的情况下,以3万元价格转让给了同行。当时我与接手的下家签订了<转让协议>,协议中约定了房子里原有的家用电器等等用品她有使用权,待她不租的时候要如数归还,毁坏了要照价赔偿(协议里没有写明转让费多少钱,但微信聊天记录里有说到3万元是转让费;转让协议里也没备注转让协议的有效期为多久)。现在接手的下家也想对外转让,可是至今没转出去,为了减少她自己的损失,于是她在我和房东的<租房合同>到期后的第二天(如果想续约的话,在合同到期前提前一个月联系房东续约),她把我私自转房子给她的事告诉房东。1.房东找到我说我和她的<租房合同>中明确有写不让私自转租转让,我却转租了她的房子,所以让我赔偿她房租费的10%折合3080元的违约金,就不再追究我转租责任。于是我就按房东说的赔偿给房东3080元违约金,并且房东同意下家以后只要另外给她房租费的10%转让费就可以转让。2.前天我收到了法院给我传票,接手的下家以:按<租房合同>约定,我没有转让权利,所以我和她之间签的的<转让协议>无效为由,让我退还她3万元钱,并承担诉讼费。请问我已赔偿了房东的违约金,并且得到了房东用微信文字形式写的不追究我转租责任书。那么现在这个情况下我与接手的下家签的<转让协议>是否无效?事实是她接手后已经经营了将近一年半了。我要退还她3万元钱吗?

合同纠纷
2020-04-06 16:29:3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