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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我4个月的宝马轿车,被前方运石头的工程车掉落的石头砸到引擎盖,造成损失,对方保险只赔付我修车费用,我可以起诉对方车主佩服我折损费用吗

交通事故
2020-03-30 23:10:0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要申请车辆报废理赔首要前提是车主投保了相应的车辆损失险,否则一切后果就要自己承担了。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伤,保险公司一般会主张“以修为主”的标准。如果车辆没有达到车辆报废的标准,就会按照保险合同上面签订的条款进行赔偿,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额来修理车辆。但如果车辆损伤已经达到了报废的标准,也就是评价车辆的维修费用与车辆的实际价值相同或更高时,保险公司就会按照车辆报废保险来理赔。

  • 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损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车辆碰撞和修复后,确实存在价值减损的问题。这些减损的直接原因是发生交通事故,而不是自然的使用和磨损。因此应当属于赔偿的物质损失范围之内。取得赔偿的关键是获得减损的明确证据,这就需要当事人获得减损数额的证明,实践中一般是到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事故后车辆的减值损失是普遍存在的,不只局限于新车,只是旧车在评估过程中存在折旧的情况,可能到最后所得的减值损失相对少一些。这类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超过两年,法院将不予受理。
  • (一)案件受理费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申请费

    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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