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借款合同里把购房合同编号写错了,有什么影响吗?

房产纠纷
2020-04-01 20:08:2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双方可以在合同最后补充约定下
  • 1、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一百九十六条)

    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的特别规定:

    (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3)、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 全款购房合同是可以贷款的。办理现房抵押及期房抵押的须到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材料如下:1、现房抵押(1)房地产抵押合同(夫妻双方到场签字);(2)房屋所有权证;(3)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验原件);(4)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5)银行借款合同;(6)夫妻关系证明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独身的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
  • 一、成立的方式不同: 根据《合同法》,“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成立。
    二、 “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 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从前述分析可知,持有借款合同,不当然具有证明约定义务是否履行(发生)的法律意义,只能证明合同成立(或生效),证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具体内容。
    三、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 借款是要偿还的,从理论上讲,任何借款文书都应有偿还时间(虽然实践中有未明确的,但不等于不需要偿还)。持有借款合同或借据对于证明是否还款有不同的作用。
  • 这个你需要咨询对方的主管人员。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